“大师”王林出版合影写真 称被李冰冰拜为干爹
■ “隐秘‘大师’王林的金钱王国”追踪
新京报首席记者 张寒 实习生 许梦娜 付宗恒
王林乐于展示他的合影。在他的五层别墅里,有两层专门用来放合影。
整个墙上都是国内外高官、明星、成功商人。国外的高官合影用玻璃罩单独罩上。王林盯着来访者的表情。如果来访者露出什么质疑,王林会说:“他们是吃素的吗?……我假的了吗?”
这些合影常常成为王林追随者相信王林的论据。王林的身边人李密(化名)说,看了这些合影,对“大师”不能不信。曾和王林走得很近的邹勇说,这些合影让他对王林的能量非常佩服。
这也成为“挺王派”,对反对者最常用的驳斥:“没真本事,怎么可能有这么多合影?”
“网上能卖16万一本”
《中国人》王林大师写真,这本书版权页上写着香港海洋国际出版社出版。版权页还写着,该书从2002年到2011年共出了3版,印刷了3次。书装潢精美,镶有金边。这本有367页的书除了王林几幅半身像,几乎都是合影。
“隔断时间他就会去香港印一批”,李密说王林不会将此书轻易送人,只有有身份的人才会送。
王林对记者表示,该书成本是1800元,如今很难买到,“在网上能卖到16万一本”。
写真以与高级别的官员合影为开端。有的合影是与官员相邻而坐,有的合影涉及四五个人,图说解释为在家设宴招待官员及其家眷。更多照片是王林手提“变出”的蛇,与官员合影。
从照片图说来看,和官员的合影时间都较久远,多出现在90年代。有一些官员已经去世。照片下面常常标有,“看望大师”“陪同大师”“结为好友”等字样。
合影涉及一些“治病”的情景。图说写着为某官员运气治病,替某官员诊断等字样。
书中还有多幅和外国高官(多为东南亚国家)、领导人的合影。相对国内高官,这些照片的图说常常会讲述一个小故事。类似于如何治好病,如何馈赠礼物等等。
与明星之间的合影则显得更加亲密。和赵薇的合影有十几张,年度跨度很大。从照片图说来看,照片里还有赵薇的孩子、家人等。
在和李湘的合影中,图说称“李湘是大师的私人秘书”。
有明星称为求医问药
在合影集里,有王林和影视明星李冰冰及其经纪人李雪的合影。有两张照片是李冰冰跪在王林面前叩拜。图说为“著名影视明星
对此,昨天,李冰冰经纪人李雪表示,每个人都有朋友,她并不想具体解释和王林交往的情况。李雪表示,李冰冰妈妈身体不好,为给妈妈治病,去王林大师家中求医问药。对于治疗效果,李雪称,治病需要长期的过程,现在说治好和治不好都不够客观。
赵薇的经纪人一听到是问王林的事情,直接表示不予回应。陈坤也在和大师的合影中出现,其经纪人回应不清楚此事。
“芦溪现任领导和王没什么接触”
江西省芦溪县长姚虎出现在与王林以及马云的合影中。昨日,芦溪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龙军对此事做出回应。
龙军表示,县长姚虎平时和王林并没有什么交往,也很少会去他家中。这一次之所以陪同并合影,是因为马云到访。他说,虽然马云到王林家中是一种私人拜访,政府并不介入。但马云是经济界的重要人物,县里希望借这个机会能与马云联系上。
“接触出于一种招商引资的目的。”龙军表示,县长希望马云能够关注县里的武功山的开发。而芦溪作为农业大县,也希望农产品能进入电商。龙军说,据他所知,县里的现任领导都和王林没什么接触。王林的气功和影响力也都是王林个人的事情。这届政府没有向王林借钱,“我们现在不需要向私人借钱”。
“出于朋友情面见一下”
出现在合影里的官员,中国扶贫基金会副会长陈开枝,被王林作为治好病的一个典型在书中宣传。
陈开枝的秘书表示,1996年时任广州市副市长的陈开枝出了车祸,有朋友说,江西这边有个叫王林的“大师”很出名很厉害。“不好意思驳朋友的面子”。李秘书说,陈不相信这些东西,纯粹就是碍于朋友情面,“过去看了一下他”。
对于是否治好了病,李秘书表示不愿意回答。
李说,“合照也代表不了什么”。而且,这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即使是普通人要求合影,陈作为公众人物也不会拒绝。
对于陈开枝和王林的关系,李秘书表示,陈对王林并不熟悉,也没有任何交集。
★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13738778655
★ 最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 温州最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 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专家律师团为你提供以下服务:
一、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2、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3、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4、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三、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一审、二审辩护人
1、审查管辖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3、会见被告人
4、调查和收集证据
5、出庭辩护
四、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2、调查和收集证据
3、出庭参加诉讼
五、担任自讼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1、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七、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
1、受已生效判决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代为申诉。
2、接受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代为申诉。
3、公安机关、人民检查院作出不立案或撤消案件的决定后,接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代为申诉或起诉。
法律咨询:13738778655(崔律师)
欢迎访问温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http://www.wzxbls.com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西首新益大厦A幢4楼 邮 编:325000 电 话:0577-56891918 传 真:0577-88319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