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解析
仕亚鸿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市区支行等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仕亚鸿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市区支行等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银行卡异地被盗刷后,若可以排除储户因过错泄露银行卡信息及密码,银行应对持卡人履行支付义务。
评选理由:本案涉及银行卡被盗刷后,银行是否承担责任以及审理中举证责任分担问题。本案中审理的亮点在于:1、承办法官准确区分了基于银行卡所成立的合同法律关系与银行卡被盗刷引发的刑事案件系两种法律事实,应当分别处理而非视为刑附民案件;2、承办法官准确引用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本案的举证责任进行公正分配;3、准确找到了银行承担违约责任的理由和依据。该案属于对举证责任分配创新发展的案例,审理中准确分析了双方的举证责任及归责原则,属于新类型的疑难、复杂案件,对办案指导思想、审判技巧、证据运用、法律适用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指导示范作用。
(中院民四庭)
欢迎访问温州大律师网 http://www.kungfulawyer.com
法律咨询:13738778655(崔律师)
关键词:温州法律咨询,聘请律师,免费咨询,刑事辩护,诉讼仲裁,离婚继承,合同纠纷, 房产律师,股权转让,尽职调查,律师见证,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商查档,行政诉讼,温州法律顾问, 公司法律事务(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公司全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公司治理及合规法律咨询)企业并购及产权交易、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投资基金组建、民间资本融资、及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制上市及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IPO)全程法律服务,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保险纠纷,私人律师,房产纠纷,拆迁补偿,诚信律师,温州资深律师。智者当借律而行,蓄势而发,精准中的。
温州刑事律师-崔波律师 版权所有 浙ICP备 15043901号-1 业务咨询电话:13738778655;Email:cuibo2006@126.com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西首新益大厦A幢4楼 邮 编:325000 电 话:0577-56891918 传 真:0577-88319477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西首新益大厦A幢4楼 邮 编:325000 电 话:0577-56891918 传 真:0577-88319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