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占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温州版)
编号: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甲 方:温州市XX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温州市XX有限公司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制造和销售使用在第16341 号,第35974 号,第100482 号,第88523 号,第53780 号:诺XX+英文商标的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的商标使用权,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许可合同。
一、背景说明:
本协议甲方准许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区域内享有独占使用所许可的商标的权利。本协议是一份独占性商标许可协议。
二、甲方与乙方特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特准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独占性使用 诺 +英文 商标,注册号:第16341 号,第35974 号,第100482 号,第88523 号,第53780 号。商标注册人:温州市XX有限公司。甲方如有违反承担总使用费30%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一切损失。使用范围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2、甲方特保证乙方是唯一得到许可的公司,有权在中国的区域内( 不包括港、澳、台)使用该商标。甲方不得将授权的商标转让、出售第三人,甲方不得在授权期内将持有的上述11类别许可的商标再出租和使用、出售、转让,否则承担总使用费30%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一切损失。
3、甲方同意乙方是唯一且享有独占权的公司,有权在指定的区域内使用该商标。
4、甲方将已注册的使用在 11 类别诺XX+英文商标中的部分商品,仅授权燃气灶(集成环保灶),厨房用抽油烟机,热水器(电热水器 燃气热水器 太阳能热水器 燃气壁挂炉)产品及配套组件,生产、加工委外授权OEM/ODM、生产加工及其他使用。许可乙方在 11 类商标证上核准范围内独占使用(按该商标的注册证上的图样自行使用)。
5、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于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乙方享有优先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费用为每年 元,由乙方在 年 月 日前支付商标授权费,如未按期付费 。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7、乙方可以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8、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9、 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许可人提供商标标识。
10、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有一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乙方有权提出经济方面的索赔。
11、纠纷解决方式:转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12、其他事宜:协商解决。
13、本合同1式4份,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转让方:(章)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章)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西首新益大厦A幢4楼 邮 编:325000 电 话:0577-56891918 传 真:0577-88319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