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刑事控告书
控告人:葛某某,性别,年龄,家庭住址
被控告人:张某某,性别,年龄,家庭住址。
控告目的
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控告人敲诈勒索罪的犯罪事实,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控告人与被控告人与2000年相识,2005年控告人在内黄县城开了一家五金店。2009年5月,被控告人的一个亲戚在控告人的五金店欠了3000元钱,控告人多次催款,均无结果。此后,被控告人唆使他老婆到控告人的店里侮辱谩骂,编造控告人欠他8万元钱,并答电话威胁要小心,不然就对其不客气。不仅如此,被控告人的妻妹多次到控告人的店里侮辱谩骂、无理取闹,致使控告人无法做生意。
被控告人利用东关村村委会主任黄某某斡旋,敲诈勒索控告人5万元。一开始,被控告人通过村主任黄某某索要的是8万元钱,并威胁说,如果拿不出钱,就别想在县城呆。但是,控告人就是倾家荡产也拿不出这么多钱。被控告人又索要6万元,控告人也无法筹集到这个数额巨大的勒索钱。被控告人见控告人实在是没有多少钱,才在黄某某的斡旋下,松口要5万元,并且说不能再少,否则被控告人的二小会要了控告人的命。控告人无奈,为了生意和家人的安危,把家里所有值钱东西变卖,才凑齐5万元,给了黄某某转交被控告人。但是,被控告人还不善罢甘休,威胁店面的房东不租房给控告人。迫于被控告人的嚣张、恶霸气焰,为了家人的安全和生意经营,控告人被逼离开了家乡。生意因为没人打理,也一落千丈,现在控告人的家庭生计都受到威胁。
因此,为了能给控告人及家人生存的空间,急切恳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控告人的敲诈勒索罪的违法犯罪行为,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致
ⅹⅹ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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