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民警与武警在遇到需要开枪射击的情况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18条的规定,看守所民警和武警在需要开枪射击时,除特别紧迫的情况外,应当先鸣枪警告,在押人员如有畏服表示,应当立即停止射击。开枪射击后,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相关法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2013)
★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137-3877-8655
★ 最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 温州最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 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专家律师团为你提供以下服务:
来源:为你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