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温州市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出台
残疾赔偿金标准(俗称伤残赔偿)
2015年标准 | 2016年标准 | |||
级数 | 农村标准 | 城市标准 | 农村标准21125 | 城市标准43714 |
十级 | 38746 | 80786 | 42250 | 87428 |
九级 | 77492 | 161572 | 84500 | 174856 |
八级 | 116238 | 242358 | 126750 | 262284 |
七级 | 154984 | 323144 | 169000 | 349712 |
六级 | 193730 | 403930 | 211250 | 437140 |
五级 | 232476 | 484716 | 253500 | 524568 |
四级 | 271222 | 565520 | 295750 | 611996 |
三级 | 309968 | 646288 | 338000 | 699424 |
二级 | 348714 | 727074 | 380250 | 786852 |
一级 | 387460 | 807860 | 422500 | 874280 |
即日起就可以适用2016年新标准;
农村户口在城市工作一年以上,可以争取按城市标准赔偿;
失地农民按城市户口计算,按城市标准赔偿;
事故发生后将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也按城市标准赔偿;
玉环等地区已取消农村户口,全部按城市标准赔偿;
同一事故既有农村户口,又有城市户口人员死亡的,统一按城市标准赔偿。
是否能评残需咨询专家,鉴定视伤情而定,有的出院后可鉴定,有的手术后一个月可鉴定,有的需三个月,有的需六个月,有的需拆内固定后鉴定,有的无需拆内固定。没鉴定就调解不划算。
交通事故伤残同时构成工伤的,可以同时要求。
2.医疗费 凭发票、病历、费用清单,非医保用药部分受害方也应得到赔偿,商业保险部分保险公司拒赔可以争取。不合理医疗费应当扣除,如菜金等。
3.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般30元/天。
4. 营养费 10至30元/天,营养费不是必须住院才有,没有医院证明也可以想办法。一般情况营养费总数不超过3000元。
5. 交通费 就医交通费:以合理、必要为原则,凭发票;死亡情况下,温岭交警队调解时,以三人次计算,凭发票计算往返的普通交通工具的花费。无发票的法院酌定处理。
6. 误工费 无固定收入的, 133元/天。本人收入固定的,高于此标准的,按实际收入算。误工期限调解中一般比较少,以医院证明及合理性为原则,达退休年龄有实际收入的同样可以要求,16岁到18岁有实际收入的也可以要求误工费。此标准和2015年的一样,新标准暂未公布。
7. 护理费 一般情况下,出院前按133元/天,出院后结合护理依赖等级计算,可能少于出院前的标准。护理期限调解中比较少,不住院同样可以有护理费。
8. 住宿费、伙食费 外地就医住宿费一般150元/天。
9. 残疾辅助器具费:需医院证明、发票
10. 丧葬费及办理丧葬事宜的相关费用
丧葬费24166元;此标准为15年标准,新标准暂未公布。
办理丧葬事宜的相关费用一般为5000元。
11. 死亡赔偿金(死亡补偿费)
岁数(岁) | 农村(元) | 城镇(元) |
60以下 | 422500 | 874280 |
60至75 | 21125X(80—年龄) | 43714X(80—年龄) |
75岁以上 | 105625 | 218570 |
12.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抚养人岁数 | 农村 | 城镇 |
小于18周岁 | 16108×(18-年龄)÷扶养人数X[(11-伤残等级)X10] % | 28661×(18-年龄)÷扶养人数X[(11-伤残等级)X10] % |
18至60岁中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抚养人 | 16108×20年X[(11-伤残等级)X10] % | 28661×20年X[(11-伤残等级)X10] % |
60至75岁 | 16108×(80—年龄)÷扶养人数X[(11-伤残等级)X10] % | 28661×(80—年龄)÷扶养人数X[(11-伤残等级)X10] % |
75岁以上 | 80540÷扶养人数X[(11-伤残等级)X10] % | 143305÷扶养人数X[(11-伤残等级)X10] % |
13.精神损害费
台州地区死亡的最高为10万,一般不超过5万元。
14.鉴定费、诉讼费:由鉴定一方预付鉴定费,起诉一方预付起诉费,败诉一方承担。保险公司不承担鉴定费、诉讼费不一定合理,可以争取要求保险公司承担。
15.财产损失
包括车子无法正常使用的损失即停运损失。保险公司无责不赔、非全责就打折赔偿的理由均不成立。
提醒:交通事故调解保险公司很多赔偿项目会打折
(注意本标准在宁波不适用)
2016年浙江省(除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数据来自浙江省2015年统计公报)
一、2016年度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计算依据 浙江省统计局公布了2015年度人民生活水平的相关数据,从今日起人民法院将根据最新的数字进行判决。
1、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714元,主要用于计算城镇居民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2、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1125元,主要用于计算农村居民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3、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661元,主要用于计算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4、浙江省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108元,主要用于计算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2014年浙江省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372元,主要用于计算误工费、护理费!(2015年标准尚未公布)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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