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15,那些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一、什么是消费者权益争议?其解决途径有哪些?
消费者权益争议,是指在消费领域发生的,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因经营者不依法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引起的争议。
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途径是: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讼诉。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以上各种途径可以选择适用,和解、调解等程序解决速度快,但有效性低,仲裁或诉讼有效,程序正规,解决速度相对稍慢。
二、消费者协会应履行哪些职能?
了解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可以让我们清楚以后在发生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消协寻求帮助。
消费者协会应履行以下七项职能: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如果消费者权益遭到侵害,可以直接拨打消协投诉电话12315进行投诉。
三、什么是投诉书?投诉书怎么写?
投诉书,是指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以后,消费者请求消费者协会出面调解时向其递交的书面材料。
投诉书包括的内容为:
(1)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号码等。
(2)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等等。
(3)消费纠纷情况。即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时间、价格、数量、受损害的具体程度及有关证据材料。购买商品还要写楚 商品的商标、牌号等等。这部分内容要尽量写详细,以供消费者协会在调查处理时参考。
(4)投诉请求。包括退、换、修原商品、支付赔偿等等。
投诉书没有固定格式,下面列举一个实例请作参考。
投诉书
XXX消费者协会
我叫赵XX,女,家住XX市XX巷XX号,工作单位XXXX,联系电话XXXXXX,邮政编码XXX XXX。我到XX市XX商场购买XX牌电脑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XX商场在XX街XX号,商场负责人:XXX。售货员:XXX,电话号码:XXXXXX。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略)
我请求消费者协会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并要求XX商场赔偿损失XXXX元。
投诉人:赵XX
XXXX年XX月XX日
四、怎样才能使投诉得到圆满解决?
(1)注意保留好现场。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造成人身财产伤害,要注意保留好事发现场,对现场可采取拍照、录像或留下证人、证词。
(2)对有的投诉,在投诉前可先向销售者或生产者反映问题,协商解决,因为大多数销售者和生产者都是守法经营者,比较注意信誉,他们也不希望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出问题,闹得满城风雨,影响声誉,一般情况下能主动配合消费者解决问题。
(3)如果与销售者或生产者经过交涉得不到合理解决,就应该马上到消费者协会投诉,切不可拖延,因为时间拖得太长,不利于判断商品损坏程度和正常磨损的区别;拖延时间还会导致超过“三包”期限,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4) 投诉要实事求是。投诉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投诉,切不可夸大事实,也不要隐瞒自己使用中的不当行为,否则就会使问题难以及时解决。
(5)投诉要合理合法。消费者的投诉,无论是要求修、退、换或要求赔偿,都应该合情合理合法,切不可提出不符合实际的要求。
(6)投诉材料要完备、齐全。消费者投诉质量问题时,应向消费者协会提供购货发票或购货凭证,如有双方交涉的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的质量鉴定更好。
(7)一些凭感观难以确定的质量问题,往往是消费者和经营者争议的焦点,因此对此类问题最好在投诉前请有关部门进行检测鉴定。
(8)要注意收集或索要经营者的姓名、电话号码、工作牌号、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保证投诉问题的尽快解决。
(9)投诉书的内容真实、论述清楚、字迹工整是保证投诉成功的重要条件之一。
消费者权利,是消费者在消费领域中所具有的权利,即在法律的保障下,消费者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他人做出一定的行为,也可有权不作出一定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不做出一定行为。它是消费者利益在法律上的体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对消费者的权利作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简称安全权
安全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人身安全权在这里是指生命健康权不受损害,即享有保持身体各器官及其机能的完整以及生命不受危害的权利。财产安全权,是指消费者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本身的安全,并包括除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之外的其他财产的安全。
为了能使这一权利得到实现,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也就是说,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和服务符合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家用电器不允许有漏电、爆炸、自燃等潜在危险存在。对于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社会普遍公认的安全、卫生要求。
(二)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简称知情权
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新的消费品品种日益增多,一些商品的使用要求越来越复杂,消费者需要对商品和服务作必要的了解。他们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 使用方法说明书、 售后服务,以及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三)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简称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权根据自己的消费愿望、兴趣、爱好和需要,自主地、充分地选择商品或者服务。主要内容有:
(1)有权自主选择经营者;
(2)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
(3)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服务;
(4)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四)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简称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如果经营者违背自愿、平等、公平、 诚实信用等原则进行交易, 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主要表现在:一是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如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交易条件。二是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如强迫消费者购物或接受服务、强迫搭售等。
(五)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简称求偿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既可能人身权受到侵害,也可能财产权受到侵害。人身权受到的侵害,包括生命健康权,人格方面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财产损害,包括财产上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上的损失,如财物被毁损,伤残后花用的医药费等。间接损失,指可以得到的利益没有得到,如因侵害住院而减少的劳动收入或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而得不到劳动报酬等。
享有求偿权的主体,是指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受害者。受害者包括:
(1)购买者,即购买商品为己所用的消费者;
(2)商品的使用者,即不是直接购买商品为己所用的消费者;
(3)接受服务者;
(4)第三人,即在别人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其他消费者。
(六)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简称结社权
虽然我国有很多政府机关从不同的侧面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但是消费者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团组织仍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我国,目前消费者社会团体主要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地方各级消费者协会(或消费者委员会)。消费者依法成立的各级消费者协会,使消费者通过有组织的活动,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简称获得有关知识权
消费者获得有关知识的权利,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而且也是实现消费者其他权利的重要条件。特别是获得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可以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效地寻求解决消费纠纷的途径,及时获得赔偿。
(八)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简称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
在市场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受到尊重,是消费者应享有的最起码的权利。 人格尊严指人的自尊心和自爱心。 其权利包括消费者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关系到各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处理好民族关系,促进国家安定的大问题,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九)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简称监督权。
消费者监督具体表现为: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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