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刑法罪名大全(最新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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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1.背叛国家罪 刑法第102条 2.分裂国家罪 刑法第103条第1款 3.煽动分裂国家罪 刑法第103条第2款 4.武装叛乱、暴乱罪 刑法第104条 5.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法第105条第1款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法第105条第2款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刑法第107条 8.投敌叛变罪 刑法第108条 9.叛逃罪 刑法第109条 10.间谍罪 刑法第110条 11.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刑法第111条 12.资敌罪 刑法第112条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13.放火罪 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4.决水罪 同上 15.爆炸罪 同上 16.投放危险物质罪 同上 17.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同上 18.失火罪 刑法第115条第2款 19.过失决水罪 同上 20.过失爆炸罪 同上 21.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同上 22.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同上 23.破坏交通工具罪 刑法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 24.破坏交通设施罪 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 25.破坏电力设备罪 刑法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26.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同上 27.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刑法第119条第2款 28.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同上 29.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同上 30.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同上 3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刑法第120条 32.资助恐怖活动罪 刑法第120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 33.劫持航空器罪 刑法第121条 34.劫持船只、汽车罪 刑法第122条 35.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刑法第123条 36.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刑法第124条第1款 37.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刑法第124条第2款 38.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刑法第125条第1款 39.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刑法第125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三 40.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刑法第126条 41.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刑法第127条,刑法修正案 42.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刑法第127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 43.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刑法第128条第1款 44.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刑法第128条刑法第2款、第3款 45.丢失枪支不报罪 刑法第129条 46.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刑法第130条 47.重大飞行事故罪 刑法第131条 48.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2条 49.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133条 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133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 50.重大责任事故罪 刑法第134条 51.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刑法第134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六 5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5条 53.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 刑法第13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 54.危险物品肇事罪 刑法第136条 55.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7条 56.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8条 57.消防责任事故罪 刑法第13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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